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我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精神,经研究,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1年“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
2.师德师风优良。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3.素质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的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4.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有一定影响力。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
5.敢于担当作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脱贫攻坚、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推进、活动组织和应急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较大贡献。
6.参与推选时须从事专、兼职辅导员工作满3年,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
二、评选对象
2021年全校专兼职辅导员。已获得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入围奖以及学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之日起二年内不再推选。参与推选时须从事专、兼职辅导员工作满3年,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
三、评选程序
1.推荐: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报名和初评,并将报名表、事迹材料电子版及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打包发送至化工学院左家林OA平台,同时提交打印稿,一式一份。化工学院、智造学院、建工学院推荐人数3名,检测学院、经管学院、设计学院推荐人数2名,体育学院推荐人数1名。
事迹材料要求:字数不超过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特点,副标题为“XX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
所有材料请在12月5日下午17:00前发送。逾期不予受理。
2.评选:
(1)学生满意度测评。根据报名情况,经初步审查,确定候选人,并在所在学院和学生中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微信投票占比20%、班级学生测评占比80%,12月10日前完成)。
(2)现场展评。邀请有关专家对候选人事迹进行打分,展评时间暂定为12月15日。
(3)候选人总分由学生满意度测评得分(35%)和专家评审得分(65%)组成。
3.表彰:
2021年“辅导员年度人物”获得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其他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优秀辅导员的报名工作,并根据本学院的特点进行辅导员优秀事迹的挖掘和提炼,形成合力打造各学院优秀辅导员。
2.全体辅导员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提升辅导员工作的层次,从自己负责的工作实际出发,结合自身辅导员工作的成长历程,开拓工作新领域,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卓有成效、富有时代感的工作特色。
3.为了充分展示辅导员的风采和工作成果,如有佐证材料请一并报送。
附件:《2021年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26日
填表说明
1.“出生年月”请按照“X年X月”格式填写,如“1982年6月”;
2.“现任职务”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如“院党委副书记”、“院学工办主任”等,无具体行政职务的请全部填写“辅导员”;
3.“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4.“学历”请填写最终学历,如“本科”、“研究生”;
5.“学位”请填写“学士”、“硕士”或“博士”;
6.“职称”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不要仅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7.“连续担任辅导员时间”截至2020年10月,请按照从事辅导员工作的起止时间进行填写,如果有多段辅导员工作经历请分段填写;
8.“2020年负责班级和学生数”为直接带的班级和学生,并注明班级数目和学生年级,如“2018级2个班,共78人,2019级1个班,共50人”,如为党总支副书记或团委书记或学工办主任等且不直接带班、带学生的,请填写“负责全院学生工作”;
9.“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情况”请注明参加时间及培训名称,如“2020年4月,参加江苏省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大学班级管理与文化建设”;
10.本人及所带班级、学生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情况,请注明获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