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复议及评价工作及春季助学金发放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和出发点,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议及评价工作是确保学生资助落到实处的前提,是保证学生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助学金的发放工作,根据《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规定,在上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近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复议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价(激励与预警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议依据
1.《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2.《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与预警机制》
二、复议内容
1.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情况是否属实
2.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等级是否合理
3.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情况和困难等级是否已发生变化
4.所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否均已得到认定
5.对此次认定复议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激励与预警管理评价
三、复议方式和工作安排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复议及评价工作在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具体落实本学院的复议工作。
1 请各二级学院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复议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价工作,填写《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复议登记表》。
2 根据复议结果确定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清单,对于休学、退学、激励预警不符合要求的学生,造成助学金发放名单有变化替补成其他合格的学生。
请二级学院在3月25日之前完成认定复议民主测评工作,在3月26日之前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复议登记表》,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复议后的认定结果调整情况电子版发华亚及尹晓睿OA,新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纸质版文件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