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和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安排,学校拟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25日-12月4日
二、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守法宣言签名、知识问答等形式引导学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1.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宪法宣传签名活动。12月下旬,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宣讲活动为契机,组织学生举行一次宪法宣传签名活动,筑牢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思想基础。
2.组织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活动。12月3日,利用云课堂平台,在全校开展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竞答活动,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学生参加竞答活动,提高学生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竞赛活动设一等奖三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10名,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知识竞赛题库见附件1。
(二)“宪法晨读”活动
组织2019级学生开展“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早自习期间,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带领学生集体朗读宪法,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晨读内容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学习领会我国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特别是准确领会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将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各学院实际抓紧制定活动方案,尽快部署落实,使广大学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活动。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积极营造学习弘扬宪法精神氛围,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学习宪法与相关法治知识、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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